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担心房产被分 母女“恐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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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汉网
发布时间:2007-2-14 |
汉网消息 (见习记者彭学武 通讯员韩朝霞)母女俩因担心房产在婚后变成“共同财产”而不敢结婚,昨日,武昌的肖女士向武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求助。
今年50出头的肖梅(化名),家住武昌中南路街。2000年丈夫因病去世,留下一栋100平米的房子。去年的一次聚会上,肖梅与离异大学教授邓刚相识、相恋。
今年1月,邓刚向肖梅求婚,肖梅高兴之余又皱起了眉头。原来,邓刚离婚后房子已给了前妻,也没什么积蓄。肖梅担心婚后邓刚搬来住,房子会成共同财产。
同时,肖梅还有另一个担心,女儿也快要结婚了,“准女婿”也没有房子,女儿和“准女婿”要是将来感情不和,自己也不在人世了,那“准女婿”也会把房子分走。
肖梅认为,这房子只能属于她们母女俩。想到这里,母女俩对结婚怎么也提不起兴趣,只好向武昌法律援助中心求助。
【律师说法】
武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告诉肖梅:《婚姻法》规定,该房产属于肖梅的个人财产,其再婚后,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另外,肖梅还可通过立遗嘱的方式,表示她去世后房产归女儿一人所有,经公证处公证后,她所担心的问题也将不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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